关于下达2005年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计划的通知

来源站点:区经济贸易局 索引号: JJ003-B0201-2008-0001
发布日期:2008-10-28
各有关企业:
为推进我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,鼓励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,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,根据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》(浙政发[2003]22号)和省经贸委、省环保局《生态省建设清洁生产试点工作计划》(浙经贸资源[2003]977号),以及台州生态市建设清洁生产试点要求,现将全区2005年清洁生产试点企业计划(详见附件一)下达给你们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试点企业要按照《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》(浙经贸资源[2003]1040号)的要求,认真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。由于清洁生产审核方案的实施是一个持续的过程,凡涉及中/高费的清洁生产方案,企业要加大投入,确保组织实施。
二、为规范其清洁生产审核程序,提高清洁生产审核质量,省经贸委、省环保局已公布了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(详见附件二),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咨询服务工作。各试点企业,根据自愿原则,可与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签订协议,接受咨询服务。
三、列入2005年试点计划的企业要在2005年10月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,11月底提出验收申请,并接受市、区有关部门组织的审核验收。
附件:一、椒江区2005年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名单
二、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名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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